在房地产的交易中,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有一位有实战经验的地产经纪协助你提前规避,防范以后的不必要的法律诉讼。在这里谈一谈显露缺陷和潜在缺陷有什么不同。当你最近购买了一处房产,搬进来以后发现房子出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维修费用可能会很高,少则几百,多则几万,甚至十几万。例如有故障的洗衣机,油烟机,这可能是相对较小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地基开裂,下沉,渗水,房屋结构问题,屋顶漏水,电路问题等,问题就大了,维修费用大,时间长。不管出现什么问题,买卖双方都会根据签订的购买协议分辨责任,这就关系到对显露缺陷和潜在缺陷的解释。地产专业人士 LEON ZHENG郑明峰在本专栏解释两者之间的区别,并提供给大家一些关于如何在房地产交易中最好地保护买家和卖家,确保交易顺利完成。
首先,如有任何争议,将首先参考买卖协议中的条款。协议中包含哪些陈述和保证,陈述和保证的性质和范围是什么,协议条款里面的文字很重要,每一个字都很重要,尤其是当事双方之间可能导致潜在诉讼的纠纷案件。什么是显露缺陷和潜在缺陷?
显露缺陷是在对物业进行正常检查时很容易看到或者识别的可见缺陷。例如窗户破损或者地板开裂就是显露缺陷。卖方没有义务披露明显缺陷。理由是,如果可以通过对物业的普通检查看到,发现,则无需披露。
潜在缺陷更为复杂。潜在缺陷是无法通过对物业的普通检查发现的缺陷。这些例子是水损坏,漏水,墙身框架结构,地基下沉,电路问题,墙身后面发霉等问题。卖方有责任将已知道的潜在缺陷告知买方,这些潜在缺陷使该房屋无法居住,不安全或者危险。如果卖方知道潜在或者有重大缺陷但未有披露,这可能导致买方在交收房屋后起诉卖方要求赔偿。因此,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聘请专业人员为你服务非常重要,在下OFFER之前对房屋有全面的了解,该写进协议的条款都写进去,这样你作为买家才能了解房屋的潜在缺陷,避免被动。协议中可以用许多不同的条款来解决可能的缺陷。如果卖方知道有缺陷,建议聘请卖方经纪人,准备一些条款来披露缺陷,又不会影响卖房。这样一来,买方就得到了充分的通知,并且以后不能因为卖家没有披露缺陷而起诉卖方,避免将来发生法律诉讼。
当出现缺陷时,“买者自负”或者买方当心的原则通常会发挥作用。当市场火爆时,许多买家在没有验房的情况下购买房屋,这是一种冒险的做法,因为卖方总是会辩称买方没有通过验房来保护自己,因此被视为原样买下物业,从而对买方提出的与潜在缺陷有关的任何损害索赔进行辩护。如果因为抢OFFER无法进行验房,买方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保护自己免受交房后的意外。同样买方的房地产经纪人也可以将许多条款以陈述和保证的形式写进协议中,从而保护买方。
了解显露缺陷和潜在缺陷之间的区别可能很复杂,建议聘请经验丰富的房地产经纪人和地产律师,在地产交易中提前了解情况并受到保护。
作者:加拿大地产专业人士 LEON ZHENG 郑明峰(22年地产买卖实战经验)。欢迎来电共同探讨地产交易的相关问题。电话:416-543-3698 2022年10月 26日